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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朗源股份拟被处罚

证券市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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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朗源股份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3号)。

  

经查明,朗源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收购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为了完成业绩承诺,广东优世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合同、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250.69万元、3,494.31万元和1,816.6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9.03%、7.94%和43.02%。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9月25日,朗源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调减了广东优世虚增的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但调整后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仍分别虚增3,788.09万元、2,723.27万元和1,125.0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6.68%、6.17%和26.91%。朗源股份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有朗源股份相关公告、财务资料、相关合同、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朗源股份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27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网-投资者权益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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