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财经 > 证券要闻

|证券要闻

朗新集团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套现1.5亿 去年转亏

中国经济网

|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4日讯 朗新集团(300682.SZ)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无锡曦杰”)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5月12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无锡曦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066.2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根据公告计算,无锡曦杰本次减持套现约1.50亿元。

  

  

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无锡曦杰持有公司股份2,664.6277万股,计划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5月12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66.2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朗新集团表示,无锡曦杰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与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徐长军及郑新标共同控制持有公司股权的合伙企业包括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富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羲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道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上述合伙企业,徐长军及郑新标间接控制公司28.46%的股份。根据徐长军和郑新标于 2014 年 3 月 3 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二人自公司设立时即为商业合作伙伴,并承诺将在需要作出有关公司的任何重大经营决策时保持一致。因此,徐长军和郑新标为公司的最终共同控制人。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