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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控股股东方9天减持111万股 上市见顶扣非连亏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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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2日讯 华骐环保(300929.SZ)近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刘光春、兰萍通知,刘光春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华骐环保股份1,057,300股,占华骐环保总股本的0.80%;兰萍于2025年5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华骐环保股份50,000股,占华骐环保总股本的0.04%。二人9天合计减持110.73万股,减持比例为0.84%。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健、郑俊、郑杰、王爱斌、刘光春、胡一强、李明河和兰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7.80%减少至26.96%,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刘光春、兰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此前,华骐环保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刘光春、兰萍出具了《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3,346,4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3%)的股东刘光春和持有公司股份26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0%)的股东兰萍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21,3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华骐环保于2021年1月20日在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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