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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用于“清欠”,专项债用途扩围意味着什么?

时代周报 王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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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专项债投向进一步扩围。

  

近期,北京宣布将100亿元专项债投向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在此之前,多地在预算调整方案中,首次披露专项债券将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下称“清欠”)的进展。如湖南省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指出,财政部新近下达湖南省第二批新增债务限额794亿元,将全部编入此次预算调整方案,其中200亿元专门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今年地方新增专项债券规模为4.4万亿元,较上年增加5000亿元。中信证券研报认为,新增地方债发行加速的必要性增大,三季度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有望接近2万亿元。除了项目建设之外,新增专项债用途也将侧重于债务化解、企业拖欠款清偿、土地收储三方面。

  

  

已有556亿元明确用于“清欠”

  

6月20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了2025年北京市第六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文件。根据文件显示,6月26日北京市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期)将公开招标发行,该期债券计划发行金额100亿元,期限为10年,募集资金用于“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这是全国首次有地方专项债投向地方政府投资引导资金。市场分析,利用财政资金杠杆将撬动社会资本,有望带动地方产业升级。

  

此外,新增专项债务限额用于“清欠”的安排也开始落地。湖南、云南、广西等地在对2025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作出调整时,都提到了从财政部下达的全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

  

云南明确,今年新增专项债务额度955亿元,369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230亿元用于项目建设,356亿元用于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湖南在今年新增专项债务1465亿元中,850亿元用于项目建设,415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200亿元解决拖欠企业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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