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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环节完善农业经营体系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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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作为统领“三农”工作的战略总纲,《规划》对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进行了谋划。

  

长期以来,有一种错误倾向,认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就是要向发达国家农业发展模式看齐。经营体系强是农业强国的共同特征,但世界并非只有一种模式,对具体国家来说,经营体系强不强有个适合不适合的问题。我们常说农业强国的中国特色,最大的特色就在于小农户众多并将长期存在。处理好规模经营和小农户经营的关系,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是建设农业强国必须正视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小规模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的本源性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多是从小农户中发展、分化、升级而来。目前,我国有承包农户约2亿户,家庭农场约400万个、农民合作社213.6万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超过109万个、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超过9万家。以亿为单位的农户和以万为单位的新型经营主体并存是中国农业的实际。农业现代化需要规模经营,但不能脱离上述实际。因此,经营规模并非越大越好,而是要与农业劳动力转移程度和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相适应。

  

农业的很多问题要以大历史观来审视。如果全国农户平均耕地经营规模扩大到100亩,现有19亿亩耕地只需要1900万农户,那其他的1.8亿农户、数亿农民干吗去呢?毕竟农民要进城,但也不可能都进城。我国不可能在短期内通过流转土地搞欧美那样的大规模集中经营,也不可能走一些国家每家每户设施装备小而全的路子。可见,改变分散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是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不能盲目地搞以土地集中为主要特征的规模经营,而是要探索农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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