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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兆飞:补上程序化交易制度短板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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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出台程序化交易监管规定。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稳定股市。以证券法为依据,2024年10月实施的《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对程序化交易作了总体、框架性制度安排,并授权交易所研究细化相关规则。细化完善程序化交易制度,对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与传统人工下单相比,程序化交易是近年来国际资本市场出现并迅速发展的新型交易方式,其利用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交易速度以微秒或纳秒计算,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增强了市场的活跃度。但与此同时,程序化交易涉及高频交易、量化交易等形态,交易策略因趋同或共振可能加剧市场波动;其速度优势常引发普通交易者对交易公平性的质疑,防范其滥用或者操纵市场从而形成系统性风险,成为监管难点。

  

  从国内外实践案例来看,不同资本市场对程序化交易监管存在许多共性。在整体方面,多秉持趋利避害、注重规范、促进发展等理念;在具体措施方面,涉及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主要包括交易前报备和信息披露、交易订单审核与过程监测、差异化收费和应急处理取消交易等;普遍重视对交易速度快、频率高的高频交易强化监管,更加注重防范市场“闪崩”风险,严厉打击“幌骗”等市场操纵行为,稳定市场交易秩序。

  

  在当前程序化交易监管新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程序化交易制度。首先,可以从防风险强监管出发,细化异常交易的监控标准。同时,为避免重蹈“乌龙指”事件的覆辙,强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看门人”的职能;当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交易系统订单处理接近最大阈值时,可以采取订单流量限制措施,或自动禁止订单进入交易所系统;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加强技术系统改造,依托技术提高订单审核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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