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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开至全国 国债、指数基金纳入

和讯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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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两年的试点发展运行,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推广至全国。

  

  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宣布,自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此次全面铺开,不仅增加了领取情形,还进一步丰富了产品供给,将国债、指数基金等纳入个人养老金投资范围,为参加人带来了更多选择和便利。

  

  (图片来源:人社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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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领取条件 增加提前领取情形

  

  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建立,同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进入实质性推动落地阶段,并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城市和地区先行先试。

  

  经过两年的试点运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在2024年12月15日起正式推广至全国。

  

  此次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推广,不仅意味着该制度覆盖范围的扩大,还完善了领取条件和办法,增加领取情形。

  

  具体来看,《通知》显示,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同时,参加人达到个人养老金领取条件,可以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由开户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此外,参加人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提出变更领取方式,商业银行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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